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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兴产业投资引(5)

来源:中国战略新兴产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3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十二条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省属投资公司考核评价等级,并对考核评价结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考核评价结果及重大事项及时报省政府,同时通报

第十二条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省属投资公司考核评价等级,并对考核评价结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考核评价结果及重大事项及时报省政府,同时通报省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省属投资公司应积极配合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和反馈情况,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十四条 基金年度考核评价和中期考核评价以百分制划分考核评价等级,90分以上为A级,75分—90分为B级,60分—75分为C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省属投资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组成部分,与省属投资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并作为省财政注入资本金进度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评价为A级的,后续年度在注入资本金方面予以倾斜;对年度考核评价为C级的,后续年度扣减一定比例注入资本金;对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对省属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不再继续注入资本金。

第十六条 考核评价中认定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省属投资公司当年考核评价结果下调一个等级,直至不合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战略配售、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国家和我省政策明令限制类行业。

(四)在基金运作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可能导致违规的行为,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第十七条 对符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基金投资方向、要求,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的投资,符合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给予免责: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积极服务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法依规进行投资,严格遵循投资决策流程,由于不可抗力发生亏损或未实现资本运作目的;因国家政策调整或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预期效果。

(二)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因全国无先例可循或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大胆改革创新,发生市场(经营)风险,出现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且未谋取私利并主动挽回损失。

(三)基金考核评价从整体效益出发,对基金政策目标、政策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不对单支母(子)基金或单个项目盈亏进行考核,单个项目发生亏损的,不追究省属投资公司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省属投资公司负责建立对基金管理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鼓励省属投资公司对基金管理机构建立适度让利、基金份额约定回购和风险管控等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评价结果及时报省有关部门,作为对省属投资公司考核的参考材料。

文章来源:《中国战略新兴产业》 网址: http://www.zgzlxxcy.cn/zonghexinwen/2021/0730/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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