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主页 > 期刊导读 >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研(4)

来源:中国战略新兴产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8-0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激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必须强化学校和企业在融合发展基础上所形成的内在驱动力。只有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深

2.激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必须强化学校和企业在融合发展基础上所形成的内在驱动力。只有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深入发展,才能以点带面地引领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第一,要积极整合资源,为校企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产教融合发展的资源整合涉及众多类型的资源,其中最重要的是技术资源和师资,因为只有实现了技术资源与师资的整合,其他类型的资源整合才有了依托。首先,在技术资源整合方面,职业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资源的共享与衔接,推动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协同发展,推动职业院校科研力量与企业技术力量的有效对接。其次,职业院校要与行业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共同建立双向流动的人事制度。通过校企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让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有机会和条件介入企业生产,助力企业技术攻关和运营效率的提高。同时,让企业技术骨干介入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日常教学,充实学校的师资力量,充分释放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第二,要不断提升产教融合的吸引力,建立有利于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确保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长久、稳定、有序进行,必须建立能充分满足双方主体自我发展需求的互惠共赢机制。因此,一方面,职业院校要积极主动了解并对接企业的用人需求和服务需求,探讨学校与企业进行人才联合培养、技术合作与服务的可能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效益;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职业院校、行业组织和企业要共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3.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深化行业参与产教融合。行业组织是市场经营主体自发组织形成的民间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在市场经济体系的各行各业中广泛存在。行业组织通常拥有协调能力强、掌握行业和市场信息充分、服务范围广等比较优势,是市场经济领域的重要社会性团体。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已经证明,行业组织的参与能有效提升产教融合的效率和专业性。在我国,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程度一直很低,产教融合也主要围绕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两大主体展开,缺乏行业组织的身影。要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有必要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深化行业组织的介入。为此,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专门强调要“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同时还要求行业组织“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⑤。尽管《决定》明确了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过程中的定位,也对行业组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对于国内行业组织长期“缺席”职业教育办学这一现状而言,仅仅有国家层面的政策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权威的、由行业领导和主管部门构成的行业指导委员会,专门负责协调管理行业组织与职业院校的合作事宜。各个地区的政府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也应设立相应的行业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政府与行业组织之间关于产教融合事务的沟通协调通道,同时搭建产教融合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帮助政府部门和职业院校实时了解行业最新的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变化,随时保持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对话,确保产教融合的平稳有序推进。

4.构架“双元分层交融”的产教融合模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早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但在我国,尚未形成成熟的、可复制的模式,制约了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进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对我国传统职业教育结构和企业发展模式的突破,是对社会资源的优化和重塑,工作面广,涉及主体众多。笔者认为,可以根据参与产教融合不同利益主体的发展诉求,构架“双元分层交融”的产教融合模式。“双元”即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两大主体,职业院校这一单元包括“学生、教师、专业教研室、二级学院”四个层次专业要素,由此形成了教育专业链;行业企业这一单元包括“技术骨干、企业部门、企业、行业组织”四个层次产业要素,由此形成了企业产业链。“分层”即教育专业链与企业产业链的分层融通,最终实现“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文化共融”。在具体实践路径上,首先,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可以建立产教融合指导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项校企合作事务,同时为各类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搭建校企合作信息交流平台。其次,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可以共建实训平台。实训平台应由校内的生产任务型实训基地和校外的顶岗实习基地共同组成,前者用于日常实践教学和技术研发,后者作为满足企业个性化用人需求的实训场所,以此形成校企人才联合培养的格局。再次,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可以联合进行项目创新。如职业院校教师主持或者参加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引导型科研项目,企业派遣相关骨干人员介入,共同进行产业研究;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骨干联合进行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企业主导型项目等。最后,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可以开展联合办学。职业院校可以根据企业用人需求,与企业合作签订定向的培养协议,单独招生,组建二级学院,依据企业的用人标准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定向培养,校企协同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战略新兴产业》 网址: http://www.zgzlxxcy.cn/qikandaodu/2020/0808/513.html

上一篇:开放式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化 ——研
下一篇:战略新兴产业对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影响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投稿 |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编辑部|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版面费 |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论文发表 |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