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为主研究员,研究成果按市(厅)级科技三等奖以上1项)奖励证书,限额定员)。
(三)获得国家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者国家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核心技术的主要发明人(以专利证书为准)。
(四)参与制定的国家、团体、行业、地方、企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经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实施(以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
(五)参与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先进技术及装备、先进技术引进和转化成果、实证试验方法,项目成果达到成熟级,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鉴定材料为准)。
(六)参与(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等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基于检测材料)。
(七)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单项转化科技项目收益不少于10万元。 (转化收益和转让合同以科技部门登记为准。
(八)独立撰写或以主要撰写人(前五位)身份出版1部版本专著(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 在独立或作为第一人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其中全国与国际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的交流论文视为公开发表论文。
(九)参与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的一篇以上;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人员参与一个以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项目,撰写技术研究报告2篇以上; 配合技术研究编写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实验方法、实验规程、标准制定提交的实验研究报告有2篇以上。
文章来源:《中国战略新兴产业》 网址: http://www.zgzlxxcy.cn/zonghexinwen/2022/1207/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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